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2025年转专业拟接收计划及考核要求

2025年08月29日 08:46  点击:[]  

根据《2025年度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方案》(教函﹝2025﹞69号),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制定转专业学生拟接收方案。

一、申请条件

1. 2024级本专科学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方可提出转专业申请:

1)无不及格课程。

2)无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非休学、保留学籍期间。

2.2024级本专科学生属于以下情况者,不得提出转专业申请:

1)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或以特殊形

式录取的(如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综合评价招生、定向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等)。

2)由低录取层次转至高录取层次的。

3)跨录取类别的(艺术类别只能在艺术类别内互转,不接收其他类别转入;校企合作类别只能在校企合作类别内互转,可按本 办法接收普通类别转入;中外合作类别可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的招生计划额度内接收转入或在中外合作类别内互转)。

4)提前批录取的,其所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学生生源省份无招生计划或学生当年高考成绩低于申请转入专业当年在生源省份的最低录取分的

二、录取名额

录取名额不超过转入专业当前年级学生数(不含春季高考、贯通培养、专升本等类型)的30%,各专业拟录取名额如下:

部门

专业名称

拟录取名额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交通工程

27

物流工程

41

安全工程

25

智慧交通

25

三、报名时间

2025年9月5日-9月11日

四、考核与录取

学院参照学校2025年转专业工作方案,接收拟转专业学生:

1.若报名人数未超过专业拟录取名额,各专业可视学生情况直接接收。

2.若报名人数超过专业拟录取名额,申请转入学生将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素质测试,内容包括:专业理解、专业学习计划、职业规划。考核方式为面试。各专业将择优录取,排名依据依次为:专业素质测试成绩、上一学期综合测评分数。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核结果在本网站公示。


咨询电话:0531-80686719(学院教学办公室 机电楼A415)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2025年8月27日


  • 附件【转专业附件.zip】已下载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快捷导航 / Shortcuts

版权所有 ©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7416

官方抖音官方抖音
网站总点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