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的通知

2022年09月21日 21:35  点击:[]  审核:李晓

各系、专业教学工作小组:

按照《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方案》(交通院发[2018]5号)中相关要求,现展开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工作。

一、评价对象

学院各专业2022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情况。

二、评价过程

1.各专业教学工作小组负责评价过程的实施,采用直接评价或辅以间接评价对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进行评价。

2.各专业教学工作小组10月15日前完成《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表》,形成《2022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报告》,并提交至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王亚东老师站内信。

3.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同时审查《2022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报告》,于10月30日前,将审核意见返回各系、专业教学工作小组。

4.根据审核反馈意见,各系、专业教学工作小组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持续改进,审核反馈意见同时作为下一轮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的依据。

5.各系、专业教学工作小组做好《2022届毕业生毕业要求达成度分析报告》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永久保存以备检查。

三、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毕业要求达成评价实施方案》中的要求进行评价。

2.严格把握评价进程的时间,保证评价质量。

    附件:学生毕业要求达成度评价表.docx

官方微信 官方微信

快捷导航 / Shortcuts

版权所有 © 山东交通学院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

长清校区: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海棠路5001号   邮编:250357 电话:0531—80687416

官方抖音官方抖音
网站总点击量: